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欢迎访问肥西县慈善总会网站!
中共肥西县委办公室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肥西县慈善协会 肥西县文明办关于开展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1252
发布时间:2019-03-06 18:00
[ 字体: ]

肥办〔2019〕11号

 

 

中共肥西县委办公室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肥西县慈善协会 肥西县文明办关于

开展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

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肥西县慈善协会、肥西县文明办关于开展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肥西县委办公室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肥西县慈善协会  肥西县文明办

关于开展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

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全县大力倡导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慈善风尚,经研究,决定举办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孤恤病、赈灾助学及促进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评选类型

    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分为四类,分别是肥西县“慈善之星”(10名)、肥西县“爱心企业”(10家)、肥西县“慈善工作先进集体”(5个)、肥西县“慈善工作先进个人”(5名)。每名候选对象只能参加一种类型的奖项评选。

    (二)评选标准

    1.肥西县“慈善之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慈善意识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积极参与捐赠捐助活动; 积极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为慈善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持、义务服务。

    2.肥西县“爱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平衡,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慈善氛围浓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领导热心慈善事业,表率作用好,员工积极参与慈善义工活动,职工团结互助,有较强凝聚力,对困难职工有帮扶;慈善活动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3.肥西县“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慈善工作组织落实,有具体部门、人员承办慈善捐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单位职工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事迹突出;慈善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4.肥西县“慈善工作先进个人”。遵纪守法,慈善意识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为慈善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持、义务服务,且事迹突出、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启动阶段(2019年2月下旬)。评委会下发评选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通知,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公布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的评选标准、推荐方式和评选办法等。

    (二)推荐阶段(2019年3月1日—4月20日)。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候选对象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各乡镇(园区)及相关单位、社会团体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征求所在单位、村(社区)意见,完善推荐材料,向评委会推荐。

    (三)初审阶段(2019年4月21日—5月31日)。评委会对各乡镇园区、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的候选对象材料及群众自荐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确定50名候选对象名单,其中“慈善之星”“爱心企业”各确定15名候选对象,“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慈善工作先进个人”各确定10名候选对象。候选名单确定后,征求纪检、综治、发改、卫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并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投票阶段(2019年6月1日—7月15日)。采取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相结合的评比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占30%分值(各候选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微美肥西、文明肥西微信公众号上接受群众评议和投票),评委会投票占70%分值。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情况加权后,得出每个候选人的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确定10名“慈善之星”、10家“爱心企业”、5个“慈善工作先进集体”、5名“慈善工作先进个人”。后5名“慈善之星”、后5名“爱心企业”,分别获“慈善之星”“爱心企业”提名奖。表彰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认。

    (五)宣传阶段(2019年7月16日-8月底)。依托“两台一报”、肥西政府网、肥西新闻网、肥西文明网等对“慈善之星”、“爱心企业”、“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慈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采访报道,扩大社会效果,树立公益形象。

    四、表彰奖励

    1.2019年9月5日,主办单位将隆重举行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颁奖典礼,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爱心企业”、“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慈善工作先进个人”及提名奖进行表彰。

    2.主办单位授予获奖单位、集体和个人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爱心企业”、“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慈善工作先进个人”及提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纪念牌。

    3.组织县内外新闻媒体对获得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爱心企业”、“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慈善工作先进个人”及提名奖的企业、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报道。

    五、组织领导

    成立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委员会,县慈善协会会长任主任,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县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任副主任,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委会办公室),全面负责评选表彰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宣传慈善文化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大力倡导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等慈善风尚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宣传引导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广泛宣传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肥西慈善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组织评选。被推荐或自荐参加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的企业、集体和个人,存在填报评审材料弄虚作假或拉票、贿选、网络投票“刷票”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参选参评资格。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把好事迹关和条件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参与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在推荐过程中以各种形式向参评企业、集体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确保按时报送。推荐和自荐的候选对象申报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以及身份、资信证明的文字或影音材料,并于2019年4月21日前向县评委会办公室报送初审推荐报告(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68825318),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初审推荐报告包括: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两寸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

 

附件:1.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推荐表

      2.肥西县首届“爱心企业”推荐表

      3.肥西县首届“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肥西县首届“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

肥西县首届“慈善之星”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政 治

面 貌

 

(贴照片处)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工作单位

 

主要事迹简介(约300字)

 

奖励记录

 

推荐单位意见                             

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均需提供原件;2.请另附推荐人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附件2

肥西县首届“爱心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主要事迹简介

(约300字)

 

奖励记录

 

推荐单位意见                            

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均需提供原件;2.请另附企业慈善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附件3

肥西县首届“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主要事迹简介

(约300字)

 

单位意见                             

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均需提供原件;2.请另附单位慈善工作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附件4

 

肥西县首届“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贴照片处)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工作单位

 

主要事迹简介(约300字)

 

奖励记录

 

推荐单位意见                             

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均需提供原件; 2.请另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中共肥西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